
根据《2023年乐清市文明城市创建实地常态化督查考评办法》(乐创文〔2023〕1号)要求,2023年六月份市创建办对79个职能部门和25个乡镇(街道)开展实地测评和台账申报,发现的问题已通过《乐清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信息管理系统》进行反馈,请各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并按时反馈整改情况。督查考评按分组排名,排名靠前的予以红榜激励,排名靠后的予以黑榜惩戒,现将结果公布如下:
第一组:红榜单位为市教育局、城东街道,黑榜单位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、乐成街道;第二组:红榜单位为团市委、市政务服务中心、雁荡山管委会,黑榜单位为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;第三组:红榜乡镇为仙溪镇、龙西乡、翁垟街道,黑榜乡镇为清江镇、磐石镇;第四组:红榜单位为市应急管理局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委办(台办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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